首页  文章中心  下载中心  图片中心  雁过留声  
关于举行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综合学科教学案例评比的通知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0

温教研函〔2008137

 

关于举行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综合学科教学案例评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市局各直属中小学:

为总结新课改的经验,推进我市中小学新课程实施,加快我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根据市教研院工作计划,决定举行温州市2008年中小学综合学科教学案例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五个学科的在岗教师。

二、教学案例格式

1.主题:“我的一次教研经历”。 以亲身经历的一次(有效的或无效的)教研活动为案例,体会教研活动对教师专业成长的作用,感悟教研活动的改进之道。事件叙述要具体,把自己印象最深的情境和感想写出来,提倡把体会和感悟蕴含在事件叙述之中。

2.送评案例以统一封面格式(见附件1),标题用3号宋体,正文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A4纸。

3.案例字数一般在2000-6000字之间,超出10000字的案例不予评奖。

三、送评要求

1.各县(市、区)送评篇数:乐清、瑞安、苍南、平阳、永嘉高中、初中、小学每个学段各个学科不超过5,其他县(市、区)每个学段各个学科不超过3篇。市局直属学校送评篇数:完中和温州实验中学各个学科2篇,其他学校每个学科1篇。所有参评案例均以单位名义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参评。

2.截止时间为625。各单位选送的教学案例必须在此之前送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杨鲁闽老师(512室,联系电话:88615519),逾期按放弃处理。

3.文字打印稿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yanglm@wzer.net。主题为XX学科参评案例-(姓名)

4.各送评单位(学校)填写案例参评目录表(见附件2)一并送达。

四、其他

1.本项案例评比每篇收取评审培训费48元。 

2.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本次评比获奖的优秀教学案例将在温州教科研网上(http://www.wzjky.net)展示、交流。如发现抄袭取消评比资格。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搜索文章搜索 高级搜索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浙ICP备05019998号 昆阳二小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七村路31号  电话:0577-63712408   E-MAIL:shenjh63725469@163.com

    横阳山人 QQ:106440236 手机:13958952258